自2012年8月1日起,日本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和总领事馆,对在中国颁发的文凭、成绩单和其他文件不再接受公证的办理。
不再签发与原文相符的文凭、成绩单和其他在中国签发的文件的公证副本或与原文相符的翻译件。
现在,在中国颁发的文凭和成绩单的公证和认证程序将由以下机构处理:
自2012年8月1日起
在中国颁发的文凭和成绩单的公证和认证程序将在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北京)或当地公证处(经当地司法局认可的机构)进行。
教育部的教育证书认证中心也接受来自海外的邮寄认证申请。
希望申请日本留学生入学考试的中国公民,应该花更多的时间提前准备他们的申请资料。